成都花园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招标代理服务机构询价项目
【信息时间:2024-12-11】
致各供应商:
本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发布的成都花园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招标代理服务机构询价项目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原公告”),现做出如下变更:
询价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9时30分更正为2024年12月26日11时30分。
澄清与修改的内容:成都花园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招标代理服务机构询价项目进行询价补遗,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本次补遗文件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1.《询价文件》第五章评比六、评比量化标准“量化评分标准、评分依据”中“1、报价”评分标准更正为:(40分)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的收费标准,每下浮1%得1分,最多得40分。
2.《询价文件》第五章评比六、评比量化标准“量化评分标准、评分依据”中“3、信誉”评分标准更正为:(3分)申请人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代理的项目取得采购人好评(满意、优秀等)的意见调查表(评价表),每具有一个得 0.5 分,最多得3分(以采购人盖章为准)。
3.《询价文件》第五章评比六、评比量化标准“量化评分标准、评分依据”中“4、人员情况及人员配备”评分标准更正为:(10分)1.项目负责人 1 人:(1)具有招标从业人员资格的得1分(提供招标从业人员印章和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网络查询截图);(2)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同时具有四川省财政厅评审专家资格的加2分(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本项最多得4分。2.专职技术人员(2人,项目负责人除外):(1)每有一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同时具有四川省财政厅评审专家资格的加2分(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本项最多6分。注:以上人员需提供申请人为其连续缴纳的近6个月社保证明,否则不予认定。
4.《询价文件》第五章评比六、评比量化标准“量化评分标准、评分依据”中“6、服务方案”评分标准更正为:(32分)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服务方案内容进行评审,内容至少包含:岗位设置和人员执业质量控制措施、人员培训制度、招标流程及重点环节控制措施、招标代理服务效率控制措施、风险管控制度、保密管理措施、档案管理措施、内部监督管理制度;进行综合评审。内容齐全且满足本项目实施进度及管理需求的得32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4分,每有一项内容描述不合理或不完善或无针对性的扣2分,扣完为止。
5.涉及以上内容均作相应调整,其他内容不变。
除上述变更外,原公告及《询价文件》其余条款仍有效。
询价人:成都花园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