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艺术公园文博坊片区的公众责任险、财产一切险、特种设备责任险及雇主责任险投保服务
【信息时间:2024-12-13】
天府艺术公园文博坊片区的公众责任险、财产一切险、特种设备责任险及雇主责任险投保服务询价公告变更公告 | |
本公司于2024年12月06日发布的天府艺术公园文博坊片区的公众责任险、财产一切险、特种设备责任险及雇主责任险投保服务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原公告"),现做出如下变更: | |
澄清与修改的内容:天府艺术公园文博坊片区的公众责任险、财产一切险、特种设备责任险及雇主责任险投保服务补遗文件 编号:001 致各潜在询价申请人: 现对“天府艺术公园文博坊片区的公众责任险、财产一切险、特种设备责任险及雇主责任险投保服务”进行询价补遗,按《询价文件》的要求,本补遗文件是《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1、《询价文件》第四章 询价申请文件格式 “七、投保方案”中的公众责任险以本附件为准。 2、涉及以上内容均做相应修改,其余内容不变。 询价人:成都天府艺术公园投资有限公司 询价代理机构: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3日 附件: 公众责任险投保方案应涵盖以下内容: 险种1 公众责任险 投保人 成都天府艺术公园投资有限公司 被保险人 成都天府艺术公园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参与成都天府艺术公园经营活动的具有保险利益相关利益方,包括不限于承包商和/或分包商 承保区域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泉街道金牛大道金牛坝路,商业水街区域。1、投保面积:总建筑面积122717.21㎡,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3302㎡,地下室建筑面积59415.21㎡;2、停车位:天府艺术公园项目地下停车位共计1209个,其中天府111商业街698个,三馆511个。3、电梯58部。 保险期限 1年 赔偿限额:累计赔偿限额1000万,每次事故赔偿限额500万,(其中人身伤亡赔偿限额300万,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万),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60万(其中医疗费用限额6万元,财产损失限额1万元)。*每次事故:指不论一次事故或一个事件引起的一系列事故。 司法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台除外) 适用条款 公众责任险条款、特别条款 附加条款 1. 食品、饮料责任保险 2. 广告及装饰装置责任保险 3. 电梯、升降机责任条款 4. 火灾和爆炸责任条款 5. 停车场责任条款(累计赔偿限额200万,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100万元;每车位赔偿限额为15万元) 特别约定 1.本保单附加停车场责任条款,共计承保车位数1209个,累计赔偿限额200万,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100万元,每车位赔偿限额为15万元;全车盗窃每次免赔损失的20%,其他事故免赔同主险;被保险停车场配备24小时监控、保安且车辆进出实行刷卡或智能管理,如出险索赔时不能提供上述证明,保险人有权不承担赔偿责任;如索赔时出现申报车位数少于实际车位数的情况,一经查实,将按实际数与申报数的比例来赔付。 2.本保单承保停车场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泉街道金牛大道金牛坝路,车位数:1209个;如索赔时出现申报车位数少于实际车位数的情况,一经查实,将按实际数与申报数的比例来赔付。 3.本保单承担被保险人经营管理的停车场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停车场道闸、坡道、公共区域的行车道路等地点)内因发生意外事故导致车辆受损应由被保险人依法承担的赔偿责任。 4.本保单每次事故财产损失绝对免赔额为500元或损失金额的10%,二者以高者为准。 5.本保单人身伤害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每人每次事故绝对免赔RMB 100元后,剩余部分按照出险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审核金额的90%比例赔付。 6.本保单累计累计赔偿限额1000万,每次事故赔偿限额500万,(其中人身伤亡赔偿限额300万,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万),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60万(其中医疗费用限额6万元,财产损失限额1万元)。 7.对于被保险场所内的住户、承租户所有、占有、管理、看护或保管下的任何财产所遭受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8.本保单所承保的营业场所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泉街道金牛大道金牛坝路。 9.本保单仅承担被保险人经营管理的电梯发生意外事故导致的保险责任。 免赔额 1.每次事故财产损失绝对免赔500元或损失金额的10%,二者以高者为准; 2.每次事故医疗费用扣除100元后按照90%赔付; 询价申请人(盖公司鲜章):询价申请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
除上述变更外,原公告其余条款仍有效。 |